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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发布日期:2022-11-10 16:38:12 访问次数:250

【用人单位】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联系人】

方济宁

【项目名称】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公示信息类别

定期检测þ           日常检测¨

【项目简介】受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本次检测范围为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离子膜烧碱装置、环氧氯丙烷装置、盐酸羟胺装置、二元醇装置、品质管理部、储运部及公用工程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

闫宗显/甄久志

现场调查时间

2022.7.26

【建设单位陪同人】

方济宁

采样、检测人员

房坤/甄久志/马宏禹/许婷婷

采样、检测时间

2022.8.23-8.2710.20

【建设单位陪同人】

方济宁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3个接触其他粉尘的岗位及7个接触其他粉尘的工作地点4个接触硫酸的岗位及14个接触硫酸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碳酸钠的岗位及2个接触碳酸钠的工作地点17个接触环氧氯丙烷的工作地点;25个接触氯的工作地点;53个接触氯化氢及盐酸的工作地点;22个接触氢氧化钠的工作地点;7个接触乙醛的工作地点;5个接触硫化氢的工作地点;12个接触氨的工作地点;3个接触丁酮的岗位及13个接触丁酮的工作地点2个接触正丁醇的岗位及9个接触正丁醇的工作地点7个接触过氧化氢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活性炭粉尘的岗位及1个接触活性炭粉尘的工作地点2个接触二氯甲烷的工作地点2个接触氯乙醇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1,3-二氯丙醇的岗位及2个接触1,3-二氯丙醇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甲乙酮的岗位及2个接触甲乙酮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甲醇的岗位及2个接触甲醇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环己烷的岗位及2个接触环己烷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乙二醇的岗位及2个接触乙二醇的工作地点7个接触氮氧化物(二氧化氮)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氟化氢的岗位及10个接触氟化氢的工作地点7个接触二氧化硫的工作地点7个接触一氧化碳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限值。

2)物理因素测量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17个接触噪声岗位及103个接触噪声工作地点3个接触高温岗位及11个接触高温工作地点8个接触工频电场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测量,其测量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限值。

评价结论与措施建议

1)冷冻机房、空压机、鼓风机及氯气、氢气总管区域等设备运行过程噪声强度较大,建议工人加强个体防护,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同时还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因设备磨损产生的噪声。

2) 保证设备及管线的密闭性,对所有容器、管道及阀门进行 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强设备、管道的防腐工作,发现管道、阀门有泄漏现象应及时维修、更换。

3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进一步完善针对高温中暑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演练,演练内容重点加强中暑、中毒患者的救治和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等内容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救、互救能力

4)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5)建议该项目在按照要求发放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厂区作业劳动者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和培训,督促其按要求自觉、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6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档案内容、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档案内容。  

7)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体检,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执行。